ECFA臨時原產地規則介紹

ECFA臨時原產地規則介紹
壹、前言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文本暨5項附件,業於本(99)年6月29日於大陸重慶簽署,立法院於同年8月17日審議通過,並自同年9月12日起生效,於明(100)年1月1日實施。依ECFA文本第7條規定,為加速實現本協議目標,雙方同意對附件一所列產品實施早期收穫計畫,依其所列明的早期收穫產品及降稅安排實施降稅;並依附件二所列臨時原產地規則認定原產地,只有原產於一方的產品,於進口到另一方時始能適用優惠關稅待遇,故該附件二臨時原產地規則決定雙方進口之貨物是否能適用附件一所列之優惠關稅。

為什麼叫做臨時原產地規則,係因為該規則係配合貨品貿易早期收穫清單所訂定,未來雙方簽署正式之貨品貿易協議時,亦會針對該協議商定之關稅減讓貨品訂定其原產地規則,不過,大致還是以該臨時原產地規則為基礎。

該臨時原產地規則攸關兩岸廠商生產的貨物出口至對岸時能否適用ECFA早期收穫清單所列貨品之優惠關稅待遇,換言之,並不是在兩岸進行少許加工或製造就能認定為原產於兩岸之貨物,而可適用早期收穫產品清單所列之降稅安排,而是其加工或製造程度須達到臨時原產地規則所規範之標準,始能認定該貨物為兩岸所原產,故對於兩岸生產之貨物是否能適用早期收穫產品清單所列之優惠關稅而言,臨時原產地規則係相當重要的。

貳、國際規範所採用之原產地規則

臨時原產地規則係參考國際相關規範及配合國內產業發展政策所訂定,蓋國際間對於貨物原產地規則已有相關之認定基準,且為各國所遵循與採用,故各國在訂定一般進口貨物之原產地規則或雙邊優惠性之原產地規則時,大都參考國際協定之相關規範。早自西元1974年生效之「京都公約」(關務程序簡化及調和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simplification and harmonization of customs procedures;簡稱京都公約)至烏拉圭回合談判所達成之WTO原產地規則協定,大都採取完全取得或生產以及實質轉型等兩大類認定基準。

所謂完全取得或生產的貨物係指貨物完全在一個國家或地區取得,例如農、林、漁、礦等天然產品之收穫、採摘、耕種、提取、採集、捕撈、開採等,或者產製之產品全部使用當地之材料,而未使用進口原物料,故該國家或地區即為該貨物之原產地。

倘貨物之加工、製造或原材料涉及2個或2個以上國家或地區者,則須以使該貨物產生最終實質轉型的國家或地區為其原產地。依據京都公約對於實質轉型的定義為:「實質轉型標準,係指國家若欲賦予該貨品原產地,須該貨品於當地歷經最終重要的製造或加工而取得其主要特徵。」而所謂實質轉型標準之具體運用則依據WTO原產地規則協定第2條規定,採取稅則號別之變更、附加價值率以及重要製程等3類標準。採取實質轉型概念之目的,旨在避免僅為簡單裝配或包裝程序的國家即為該貨物之原產地。

參、ECFA臨時原產地規則之重要內容

訂定適用於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之臨時原產地規則,係為確保只有在兩岸製造的商品才能適用優惠關稅待遇,嚴防兩岸以外之其他國家產品利用迂迴貿易行為而享有免費搭便車之利益。例如原產於越南之貨物運送至台灣進行簡單加工或重新包裝,並不能認定該茶葉是原產於台灣,而不能適用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清單所列之降稅安排,蓋ECFA關稅減讓利益應為兩岸產業廠商所獲得,而非第三國產製之貨物所利用。

臨時原產地規則之重要內容臚列如下:

一、原產地認定基準

依據臨時原產地規則第2條規定,貨物之原產地應採下列原產地規則認定之:

(一)貨物在一方完全獲得;(二)該貨物完全在一方或雙方,僅由原產材料生產;(三)該貨物是在一方或雙方使用非原產材料生產,符合第4條產品特定規則。

完全獲得之原產地規則

依據臨時原產地規則第3條規定,依該規則第二條(一)之規定,下列貨物應認定為在一方完全獲得:

(一)在一方出生並飼養之活動物;

(二)在一方從上述(一)所述活動物中獲得之產品;

(三)在一方收穫、採摘或採集之植物或植物產品;

(四)在一方狩獵、誘捕、捕撈、耕種、採集或捕獲獲得之貨物;

(五)在一方採掘之礦物;

(六)一方在相關之水域、海床或底土獲得之產品;

(七)在一方註冊之加工船上,完全用上述(六)所述貨物加工、製造之貨物;

(八)在一方加工過程中產生且僅用於原材料回收之廢碎料,或在一方消費後所收集且僅用於原材料回收之廢品;

(九)在一方完全從上述(一)至(八)所述貨物獲得之貨物。

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Product Specific Rules;簡稱PSR)

倘進口第三國之非原產材料所製造之貨物,因非完全自台灣地區或大陸地區所取得或生產,故應依臨時原產地規則第4條規定之產品特定規則,俾以認定貨物是否原產於台灣或大陸地區。

依據臨時原產地規則第4條第1項規定,「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在一方或雙方使用非原產材料生產之貨物,應依據本規則附件規定之稅則號別變更、區域產值含量、加工工序標準或其他標準認定其原產資格。」復同條第2項規定,該PSR附件由雙方原產地規則磋商小組另行商定後實施。

有關PSR之磋商,係由我方財政部會同經濟部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所組成之原產地規則磋商小組與大陸方面進行協商,如完成協商後將立即依國內法制作業進行公告,對外發布以利商民有所遵行。PSR內容係針對目前雙方早收清單所列貨品,逐一訂定個別的原產地規則,換言之,對於ECFA附件一所訂台灣方面與大陸方面早期收穫產品清單分別為267項及539項,共計806項貨品,將逐一訂定其原產地規則。

PSR所採用之標準主要係考量貨品製造或裝配程序之特殊性、複雜度、商業上之重要性,及國內產業政策目標,以助於企業在兩岸從事產業分工。各項貨品之原產地規則係單獨或混合使用上開原產地認定標準,即規定只能符合特定的一種標準始能認定為原產,或只要符合該等認定標準其中一種就可核認為原產貨物,或者必須同時符合上開所有認定標準始能認定為原產於雙方之貨物。

稅則號別認定標準

依據臨時原產地規則第5條規定,「在適用本規則第四條所稱之稅則號別變更標準時,貨物生產過程中所使用之非原產材料,在一方或雙方經過生產後,均須發生本規則附件所規定之稅則號別變更。」所謂稅則號別變更標準係指最終貨品與其所使用的原材料或中間的投入產品所歸列之稅則號別相異者,即表示該貨品生產已完成實質轉型,得授與原產資格。

稅則號別變更之標準,可能採稅則號別前2碼(章)、前4碼(節)或前6碼(目)之變更。 一般而言,就同一貨物之生產,材料與成品稅則號別前2位碼(章)之變更係較前6位碼(目)變更之標準來得嚴格,即要達到稅則號別前2位碼之變更,貨物之生產就須使用當地或區域間之原產材料,或提高加工層次。

對於稅則號別變更標準之應用,茲舉例說明之。例如大陸方面早期收穫產品清單稅則第87120090號,其PSR如規定為稅則號別前4位碼(節)之變更;我國廠商生產之腳踏車如使用第3國的車輪、輪叉及其他零件等原材料,因其進口原材料的稅則號別為第87149120號,與腳踏車之稅號歸屬不同節,故符合該PSR規定,而核認為原產於台灣地區之貨物,其出口至大陸時即可適用大陸方面之優惠關稅待遇。

區域產值含量(Region value content;簡稱RVC)

依據臨時原產地規則第6條規定:「一、在適用本規則第四條所規定之區域產值含量(RVC)標準時,其區域產值含量應依據下列公式計算:

RVC  =  FOB  -  VNM  *  100%
 
FOB
 
上述 VNM 指非原產材料之價格。該價格應以起岸價格(CIF)為基礎進行核定。二、本規則所述之離岸價格(FOB)及起岸價格(CIF)應依據『關稅估價協定』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進行核定。」所謂區域產值含量標準係將最終貨品之價格與其所使用的原材料之價格加以比較,若價值增加至某一百分比,即視為最終貨品已完成實質轉型,得授與原產資格。

上開RVC之計算公式,與我國「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附加價值比率之計算公式相同。惟ECFA早期收穫產品清單所訂定之RVC百分比至少會比一般進口貨物原產地規則之附加價值比率(35%)為高,蓋進口ECFA早收清單之貨物係適用優惠性關稅待遇,為避免該優惠關稅待遇為第三國貨物所濫用,故其原產地規則通常較一般貨物之原產地規則為嚴格。

茲就上開大陸方面早期收穫產品清單之稅則第87120090號「其他非機動腳踏車」說明RVC標準之適用。假設該貨品之PSR規定為,RVC不得低於40%始能認定為原產。台灣廠商進口第三國貨物作為生產製造腳踏車之零組件,該進口之零組件CIF為美金40元,我國廠商製造腳踏車之FOB為美金100元,依據上開計算公式得出該腳踏車之RVC為60%,已符合該PSR規定,該腳踏車就核屬原產於台灣之貨物,出口至大陸地區時則得申請適用大陸方面之優惠關稅待遇。

加工工序標準

依據臨時原產地規則第6條規定:「在適用本規則第四條所規定之加工工序標準時,貨物只有在一方或雙方經過本規則附件所規定之加工工序後,方能賦予原產資格。」意指針對不同貨品逐一列出其重要製造或加工程序,如某項貨品之生產過程中完成該等製程,即視為已完成實質轉型,即以該製造加工地為該貨物之原產地。

二、累積規則

依據臨時原產地規則第8條規定:「一方之原產材料在另一方構成另一貨物之組成部分時,該材料應視為原產於該另一方。」亦即台灣或大陸地區廠商進口對岸貨物作為生產自己貨物之原材料時,該進口貨物可視為原產材料。雙邊累積規則目的在於鼓勵雙方廠商多使用對岸的材料來製造加工成自己的貨物,以達到區域間貿易之往來,並提高適用優惠關稅待遇之機會。

茲再就上開大陸方面早期收穫產品清單之稅則第87120090號「其他非機動腳踏車」之案例說明累積規則之適用。假設其PSR規定為RVC不得低於40%始能認定為原產,台灣廠商分別從大陸及第三國進口腳踏車零組件,其CIF分別為美金30元及美金35元,因ECFA臨時原產地規則訂有雙邊累積規則,故對於進口非原產於台灣地區之大陸地區零組件,可視為台灣地區原產貨物,於計算RVC時,即可不當成非原產材料,無須從RVC中扣除,僅扣除自第三國進口原料之價格。據此,本例腳踏車之RVC為(100-35)/100*100%=65%,符合該PSR規定而可核認為原產於台灣地區之貨物。

三、微末加工作業地區或國家不得為貨物之原產地

依據臨時原產地規則第9條規定:「對貨物之本質特性影響輕微之簡單加工或處理,無論是單獨或合併,均應認定為微末加工,不得賦予原產資格。其中包括但不限於:

(一)為確保貨物在運輸或儲藏期間處於良好狀態而進行之處理,例如通風、乾燥、冷藏、冷凍、上油、塗抹防鏽漆、包覆保護層、加鹽或水溶液;

(二)為便利托運而對貨物進行之拆解、組裝;

(三)以銷售或展示為目的之包裝、拆包或重新包裝等處理;

(四)動物屠宰、冷凍、分割、切片;

(五)過濾、篩選、挑選、分類、分級、搭配(包括成套物品之組合)、縱切、彎曲、捲繞、展開等作業;

(六)洗滌、清潔、除塵、去除氧化物、除油、去漆以及去除其他塗層;

(七)簡單之上漆、磨光、削尖、研磨、切割、裝配或拆卸等作業;

(八)裝瓶、裝罐、裝袋、裝箱、裝盒、固定於紙板或木板及其他類似之包裝工序;

(九)在產品或其包裝上粘貼或印刷標誌、標籤、標識及其他類似之區別標記;

(十)稀釋、溶解或簡單混合,未實質改變貨物本質者;

(十一)除稻米以外之穀物之去殼、部分或完全之漂白、拋光及上光;

(十二)食糖上色或形成糖塊之操作;

(十三)紡織品之熨燙或壓平;

(十四)水果、堅果及蔬菜之去皮、去核或去殼。」

    上開規定所稱之「簡單」係指既不需要專業技能,也不需要專用之機器、儀器或設備即可進行加工或處理。換言之,廠商進口貨物如僅進行上開規定之微末加工作業,即不能認定為原產於台灣或大陸地區之貨物,而不能適用ECFA早期收穫產品清單之優惠關稅待遇。

四、微小含量規則

依臨時原產地規則第10條規定,「不符合本規則附件規定之稅則號別變更標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仍應視為原產貨物:

一、對於不符合稅則號別變更之非原產材料,其依據第六條規定核定之價值不超過該貨物離岸價格之百分之十;

二、該貨物符合其所適用之本規則所有其他規定。」

茲以上開大陸方面早期收穫產品清單稅則第87120090號「其他非機動腳踏車」為例,說明本規則之適用。假設其PSR如規定為稅則號別前2位碼(章)之變更始能認定為原產,因其進口原材料的稅則號別為第87149120號,與腳踏車稅則號別第87120090號,兩者皆歸屬第87章,故未能符合該PSR規定,惟該進口非原產材料之CIF如為美金9 元,僅佔腳踏車FOB美金100元之9%,低於上開規定之10%,且該貨物亦符合臨時原產地規則之其他規定,即可認屬原產於台灣之貨物。

五、可互換材料

依據臨時原產地規則第11條規定:「一、在認定貨物是否為原產貨物時,任何可互換材料應據實加以區分;或依據出口方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承認之庫存管理方法擇一辦理。二、上述經擇定之庫存管理方法,應在其整個會計年度內,連續使用該方法對上述貨物或材料進行管理。」

例如廠商為生產貨物所進口之螺絲,部分係原產於A國,部分係原產於B國,然而不管是原產於A國或B國之螺絲都可作為該貨物之生產使用,該原產於兩國之螺絲就是上開規定所稱之「可互換材料」。於判斷貨物之原產地時,廠商可選擇直接以實際使用之螺絲原產地作為認定依據,亦可依存貨管理方法(例如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等)來判斷螺絲之原產地,惟一經選定以存貨管理方法作為原材料原產地之認定者,應適用於整個會計年度,不得於期中變更所採用之方法。

六、直接運輸

依據臨時原產地規則第16條規定,申請適用優惠關稅待遇之一方原產貨物,應在雙方之間直接運輸。但貨物運經雙方以外之一個或多個第三方,不論是否在第三方轉換運輸工具或臨時儲存,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仍視為在雙方之間直接運輸:(一) 基於地理原因或運輸需要;(二)貨物在該第三方未發生貿易、商業或消費之情況;(三)除裝卸、重新包裝或使貨物保持良好狀態所需之處理外,貨物在該第三方未經任何其他處理。又貨物在第三方臨時儲存之停留時間,自運抵該方之日起不得超過六十天,並且貨物在停留期間必須處於該第三方海關監管之下。

肆、結論

臨時原產地規則計有17條規定,包括產地認定標準(完全獲得規則、稅則號別變更、區域產值含量及加工工序等標準)、累積規則、微小含量或直接運輸等,除此之外,對於執行臨時原產地規則所需之行政程序,係授權雙方原產地規則磋商小組商定後實施,故有關產證之簽發、適用優惠關稅之申請程序、產地之查證、生產資料之保存以及進口方拒絕適用優惠關稅待遇之情況等規定,將於雙方協商完成後立即公告實施。

為因應後ECFA黃金十年的來臨,相關關務革新更應積極進行,透過政府、民間以及兩岸關務的合作,以新思維創造有利的經商與投資之優質通關環境。財政部將持續因應經貿環境之變遷,以宏觀的視野不斷創新求變,以利廠商將臺灣作為全球運籌中心,配合政府落實達成「壯大臺灣、連結亞太、佈局全球」之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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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world! 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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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官田職訓中心 模具製造與加工第三期

            這是台南的職業訓練指標中心,滿大的,設備齊全環境不錯,而且還被有交通車到隆田火車站,還可以住宿,一天只要十塊錢。
 
 
氣勢不錯吧
 

像學校一般的新生訓練

 

老師很帥吧!這是模具科的專任導師四十幾年的資歷,無論銑、車、鋸、磨、傳統式、CNC 通通難不倒他,談笑風生,屬於儒將級的,要是在外面,都可以幹到廠長或更高的階級了!!

機械大樓就往這邊走!!

裡面滿大,最好準備腳踏車,不然呀!!!光是吃飯就走得腳痠了

一餐四十五塊,星期三還有加菜多了甜點,麵食,吃的飽通通的,筷子自備,餐具中心有

不要懷疑,就是用銑床寫字

一人一機教學,哪家學校能這樣大手筆呀!

講究做中學,要是學校都這麼教,還怕台灣沒人才!!上過後就知道學校的教育真是 ….. 不予置評

課堂講完,馬上上機,現學現賣現懂現操作

騎著單車,看著風景,彷彿回到校園時期

職訓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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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律師見證

有些人買預售屋時,經常擔心房子蓋了一半建商就跑路。於是有建商刊登廣告打著「律師見証,購屋有保障」來吸引消費者產生信賴心理並且上門訂購,但事實上,這只是一種噱頭,因為「律師見証」並不能產生「保証」的法律效果。

「見証」與「保証」是兩回事,所謂的「律師見証」是指建商與消費者雙方在簽約時,律師在旁做個見証人,如此而已。將來雙方發生購屋糾紛,律師頂多能証明他看到有簽約這件事,至於契約內容是否合理,雙方應該如何履約,這些都不關律師的事。

擔任見証的律師並不是「保証人」

購屋的民眾不能憑藉「律師見證」而獲得保障。

也就是說,擔任見証的律師並不是法律上的「保証人」,不能保証契約不會發生法律糾紛,也不能保証建商一定會履約把房子蓋好交屋,如果將來房子蓋到一半,建商就因財務問題而蓋不下去了,倒楣的還是購屋的民眾,不能憑藉「律師見証」而獲得保障。

「律師見証」唯一的作用是,倘若雙方有購屋糾紛時,律師可以擔任証人向法官作証,証明雙方是在自由意志下簽的約。但是任何人都可以當「見証人」,消費者在簽約時隨便找位友人陪同在場,都能証明有簽約這件事,並不是只有律師的見証才值得信賴。建商打著「律師見証」廣告,說穿了只是一種售屋的花招,消費者要特別注意。

法律上所謂的「保証」,是指當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由保証人負起清償責任。如果律師替建商作保,律師就要對建商的債務負責,目前很少有律師願意這麼做的。

買銀行有『履約保証』的預售屋

其實,買預售屋時,與其相信所謂的「律師見証」,不如購買有銀行「履約保証」的還比較保險,因為這代表著這件預售屋案是由銀行擔任保証人,保障不動產交易過程中的所有收付款項的安全,並保証消費者最後能夠取得房子的產權,萬一房子蓋到一半,建商蓋不下去了,銀行仍應負起履行契約的保証責任,保証會把房子蓋好,直到交屋為止。

「見証」與「保証」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法律上的效果大大的不同,消費者不要被建商的「律師見証」花招所矇騙,千萬別把「見証」錯以為是「保証」,而讓自己的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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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朱公商經全文

陶朱公商經全文
陶朱公商訓
物以稀為貴人棄我取 人取我棄 囤積貨物 壟斷居奇 把握時機 聚散適宜

十二則
一是能識人。知人善惡,賬目不負
二是能接納。禮文相待,交往者眾
三是能安業。厭故喜新,商賈大病
四是能整頓。貨物整齊,奪人心目
五是能敏捷。猶豫不決,終歸無成
六是能討帳。勤謹不怠,取行自多
七是能用人。因才四用,任事有賴
八是能辨論。生財有道,闡發愚蒙
九是能辦貨。置貨不苛,蝕本便經
十是能知機。售甯隨時,可稱名哲
十一是能倡率。躬行必律,親感自生
十二是能運數。多寡寬緊,酌中而行

商場教訓
生意要勒緊,懶惰則百事廢。
接納要溫和,躁暴則交易少。
議價要訂明,含糊則爭執多。
帳目要稽查,懶怠則資本滯。
貨物要整理,散漫則必廢殘。
出納要謹慎,大意則錯漏多。
期限要約定,延遲則信用失。
臨事要責任,放棄則受害大。
用度要節儉,奢侈則用途竭。
買賣要隨時,拖延則機宜失。
賒欠要識人,濫出則血本虧。
優劣要分清,苟且則必糊塗。
用人要方正,詭譎則受其累。
貨物要面驗,淮由則售價低。
錢財要清楚,糊塗則弊竇生。
主心要針定,妄作則誤事多。

理財致富十二戒
勿鄙陋,勿虛華,勿優柔,勿強辨,勿懶惰,勿固執
勿輕出,勿貪賒,勿爭趣,勿薄育,勿昧時,勿癡賃

五字商訓分別為:天,地,人,神,鬼。
天為先天之智,經商之本;
地為後天修為,靠誠信立身;
人為仁義,懂取捨,講究“君子愛材,取之有道”;
神為勇強,遇事果敢,敢闖敢幹;
鬼為心機,手法活絡,能“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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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原則十五條

溝通原則十五條 →超有道理滴噢!!!

一、講出來


尤其是坦白的講出來你內心的感受、感情、痛苦、想法和期望
      但絕對不是批評、責備、抱怨、攻擊。

二、不批評、不責備、不抱怨、不攻擊、不說教
  批評、責備、抱怨、攻擊這些都是溝通的劊子手,只會使事情惡化。
三、互相尊重
  只有給予對方尊重才有溝通若對方不尊重你時,
       你也要適當的請求對方的尊重彯彰否則很難溝通。
四、絕不口出惡言
  惡言傷人,就是所謂的「禍從口出」。
五、不說不該說的話
  如果說了不該說的話往往要花費極大的代價來彌補,正是所謂的「一言既出、駟馬難追」、
     「病從口入禍從口出」甚至於還可能造成無可彌補的終生遺憾哩!所以溝通不能夠信口雌黃、
      口無遮攔;但是完全不說話,有時後也會變得更惡劣。
六、情緒中不要溝通,尤其是不能夠做決定
  情緒中的溝通常常無好話,既理不清,也講不明;尤其在情緒中,很容易衝動而失去理性;
      如:吵的不可開交的夫妻、反目成仇的父母子女、對峙已久的上司下屬,
      尤其是不能夠在情緒中做出情緒性、衝動性的「決定」,這很容易讓事情不可挽回,令人後悔!
七、理性的溝通,不理性不要溝通
  不理性只有爭執的份,不會有結果,更不可能有好結果,所以,這種溝通無濟於事。
八、覺知
  不只是溝通才需要覺知,一切都需要…如果自己說錯了話、做錯了事,如不想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時,
       最好的辦法是什麼?《我錯了》,這就是一種覺知。
九、承認我錯了
  承認我錯了是溝通的消毒劑,可解凍、改善與轉化溝通的問題;就一句:我錯了!
      勾銷了多少人的新仇舊恨,化解掉多少年打不開的死結,讓人豁然開朗,放下武器,重新面對自己,
      開始重新思考人生,甚至於我是誰?在這浩瀚的宇宙洪流裡,人最在意的就是「我」,
      如果有人不尊重我、打壓我、欺負我或侮辱我時,即使是親如父子,都可能反目成仇,偏淚一點的,
      離家出走還算什麼,死給你看的例子都屢見不鮮哩!
十、說對不起!
  說對不起,不代表我真的做了什麼天大的錯誤或傷天害理的事,而是一種軟化劑,
      使事情終有「轉圜」的餘地,甚至於還可以創造「天堂」;
      其實有時候你也真的是大錯特錯,死不認錯就是一件大錯特錯的事。
十一、讓奇蹟發生
  如今自己願意互相認錯,就是在替自己與 家人 創造了天堂與奇蹟;化不可能為可能。
十二、愛
  一切都是愛,「愛是最偉大的治療師」
十三、等待轉機
  如果沒有轉機,就要等待;急只會治絲益棼;當然,不要空等待,
      成果就會從天下掉下來,還是要你自己去努力,
      但是努力並不一定會有結果,或捨本逐末;但若不努力時,你將什麼都沒有。
十四、耐心
  等待唯一不可少的是耐心,有志者事竟成。
十五、智慧
  智慧使人不執著,而且福至心靈。
心靈妙方:
      找一個良辰吉時開始,不論發生什麼事,
       你都要「講出來」、「表示意見」、「跟他溝通」,
       如此一個星期,你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純真 不一定懵懂 不一定裝傻
而是人與人之間相處的透澈程度
當我們多了一點年紀 少了一些脾氣
漸漸明瞭 有些事是可以懂一輩子的
有些事要用一輩子去懂
也許 世界太大了 人太多了 心太亂了
來不及看 來不及想 來不及懂 
在著重五顏六色的人際包裝時代
情感的外放 感覺的內歛
我們需要多一點的純真 多一點的透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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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結婚

1.婚禮籌備計劃

  1.1.決定婚禮日期、地點、儀式及婚宴方式
  1.2.確定婚禮預算
  1.3.草擬客人名單
  1.4.召集好朋友討論婚禮計劃
  1.5.確定伴郎、伴娘
  1.6.確定主婚人、證婚人
  1.7.成立婚禮籌備組
  1.7.1.召開kick-off項目啟動會
  1.7.2.制定婚禮項目計劃書
  1.7.3.明確籌備組分工

  2.婚禮前準備
  2.1.與婚禮的所有項目幹系人溝通
  2.1.1.就婚禮籌備計劃和進展與父母溝通
  2.1.2.發喜貼給親友
  2.1.3.電話通知外地親友
  2.1.4.網上發布結婚通知
  2.1.5.再次確認主、證婚人
  2.1.6.及時反饋親友受邀信息
  2.1.7.對于重要親友再次確認
  2.2.結婚物品採購
  2.2.1.新家布置用品
    2.2.1.1.家電、家具
    2.2.1.2.床上用品
    2.2.1.3.彩色氣球
    2.2.1.4.彩燈(冷光)
    2.2.1.5.紗
    2.2.1.6.蠟燭
    2.2.1.7.膠布
    2.2.1.8.插線板
    2.2.1.9.其他物品
  2.2.2.婚禮用品訂購
    2.2.2.1.新郎新娘婚紗禮服
    2.2.2.2.結婚戒指
    2.2.2.3.新娘化妝品
    2.2.2.4.喜貼、紅包、喜字
    2.2.2.5.彩帶、拉花、噴物
    2.2.2.6.煙、酒、飲料
    2.2.2.7.糖、花生、瓜子、茶葉
    2.2.2.8.錄像帶、膠卷
    2.2.2.9.預定鮮花
    2.2.2.10.預定蛋糕
    2.2.2.11.水果
  2.3.新郎新娘形象準備
  2.3.1.新娘開始皮膚保養
  2.3.2.新郎剪頭發
  2.4.拍婚紗照
  2.4.1.挑選婚紗影樓
  2.4.2.預約拍攝日期
  2.4.3.拍照
  2.4.4.選片
  2.4.5.衝印或噴繪
  2.5.布置新房
  2.5.1.請清潔公司徹底打掃新房
  2.5.2.布置新房
  2.6.確定婚禮主持人
  2.6.1.就婚禮當天計劃與設想與之溝通
  2.7.婚宴預約
  2.7.1.估計來賓人數
  2.7.2.估計酒席數量
  2.7.3.選擇婚宴地點
  2.7.4.確認酒席菜單、價格
  2.7.5.確認婚宴現場的音響效果
  2.7.6.與酒店協調婚宴布置等細節
  2.7.7.預定酒席
      2.8.婚禮化妝預約
  2.8.1.選擇化妝地點
  2.8.2.與發型師、化妝師溝通
  2.8.3.確認婚禮當天的造型
  2.8.4.預約化妝具體時間
  2.9.婚慶車輛預約
  2.9.1.確定婚車數量
  2.9.2.選定婚車司機
  2.9.3.預約扎彩車時間地點
  2.9.4.確定婚禮當天婚車行進路線及所需時間
  2.9.5.預約婚車
  2.10.婚慶攝像預約
  2.10.1.確定攝影社攝像數量
  2.10.2.選定婚禮當天攝影攝像人員
  2.10.3.安排攝影攝像分工
  2.10.4.準備攝影像器材和膠卷錄像帶
  2.10.5.預約攝影攝像
  2.11.其他
  2.11.1.調換嶄新鈔票
  2.11.2.確定滾床兒童
  2.11.3.為遠道而來的親友準備客房
  3.婚禮前一天準備
  3.1.與婚禮的所有項目幹系人溝通
  3.1.1.就婚禮準備工作完成情況與父母溝通
  3.1.2.就準備情況和婚禮當天分工與籌備組作最後溝通
  3.1.3.根據準備情況就婚禮當天儀式進程與主持人作最後溝通
  3.1.4.與伴郎伴娘再次溝通
  3.1.5.最後確認幫忙的親友
  3.1.6.最後確認婚宴、車輛、攝影像、化妝等細節準備情況
  3.2.確認婚禮當天要發言人的準備情況
  3.2.1.主證婚人發言準備情況
  3.2.2.父母代表發言準備情況
  3.2.3.來賓代表發言準備情況
  3.2.4.搶親時新娘提問準備
  3.2.5.新郎新娘在儀式上或鬧洞房可能會遇到的問題
  3.3.最後確認婚禮當天所有物品準備情況
  3.3.1.最後試穿所有禮服
  3.3.2.將婚禮當天要穿的所有服裝分裝口袋
  3.3.3.準備兩瓶假酒
  3.3.4.準備婚禮當天新郎新娘的快餐幹糧
  3.3.5.最後檢查所有物品並交于專人保管
  3.3.5.1.新娘的新鞋
  3.3.5.2.結婚證書
  3.3.5.3.戒指
  3.3.5.4.紅包
  3.3.5.5.要佩戴的首飾
  3.3.5.6.新娘補妝盒
  3.3.5.7.糖、煙、酒、茶、飲料
  3.3.5.8.燄火道具
  3.4.新郎新娘特別準備
  3.4.1.新郎新娘反復熟悉婚禮程序
  3.4.2.預演背新娘動作
  3.4.3.預演婚禮進行台步
  3.4.4.預演交杯酒動作
  3.4.5.放鬆心情,互相鼓勵
  3.4.6.注意睡眠,早點休息
  3.5.準備鬧鐘
  3.5.1確認一只正常工作的鬧鐘
  3.5.2將鬧鐘調到5點半
  4.婚禮當天流程
  4.1.化妝
  4.1.1. 5:30 起床
  4.1.2. 7:00 新郎發型做好後到達新南門女方娘家附近等待
  4.1.3. 7:45 新娘妝完成,通知新郎
  4.1.4. 化妝師、美發師紅包
  4.2.婚車
  4.2.1. 6:30 開始扎彩車
  4.2.2. 7:00 專車送新郎至新南門
  4.2.3. 7:30 彩車完成
  4.2.4. 7:45 專車送新娘回新南門娘家(8:30前到達)
  4.2.5. 9:00 所有婚車到達新南門
  4.2.6. 司機紅包
  4.3.搶新娘
  4.3.1. 8:00 伴郎準備好鮮花、紅包
  4.3.2. 8:30 新娘回到娘家,藏好新鞋
  4.3.3. 8:40 新郎帶領兄弟們開始搶人
  4.3.4. 8:45 敲門、盤問、塞紅包、擠門
  4.3.5. 8:55 新郎找新鞋,向女方家人承諾
  4.3.6.9:00彩帶師到位氣球到位
  4.3.7. 9:05 新郎背新娘出門,彩帶,踩氣球
  4.3.8. 9:10 車隊出發
4.4.迎新娘
  4.4.1. 10:00 車隊到達化成小區男方家
  4.4.2. 10:05 新郎抱新娘進門,彩帶,踩氣球
  4.4.3. 10:10小孩子滾床
  4.4.4. 10:15 伴娘準備好茶
  4.4.5. 10:20 新娘給男方父母敬茶
  4.4.6.10:40新郎新娘出發至酒店
  4.5.酒店準備
  4.5.1. 10:00 將糖、煙、酒、茶、飲料等帶至酒店
  4.5.2.10:10最後檢查酒席安排、音響、簽到處等細節
  4.5.3. 10:30 準備好新郎新娘迎賓香煙火柴糖
  4.5.4.10:45彩帶師到位酒店門口
  4.6.酒店迎賓
  4.6.1. 10:50 新郎新娘到酒店,彩帶
  4.6.2. 11:00簽到處人員就位
  4.6.3. 11:00 引導人員門口就位
  4.6.4. 11:00 新郎新娘伴郎伴娘門口迎賓
  4.7.婚禮儀式
  4.7.1. 12:15 主持人準備
  4.7.2. 12:15 音響準備
  4.7.3. 12:15 結婚證書、戒指準備
  4.7.4. 12:15氣球、彩帶到位
  4.7.8. 12:20 奏樂,新人入場,彩帶、踩氣球
  主持人介紹
  主婚人致
  證婚人宣讀結婚證書
  新人父母上台
  新郎新娘交換戒指,三鞠躬
  新人給父母敬茶
  雙方父母代表講話
  雙方父母退場
  第三者代表講話
  新人開香檳、切蛋糕、喝交杯酒
  遊戲
  4.7.9. 13:00 婚宴正式開始
  4.7.10.13:00 新郎新娘退場、速食,新娘換禮服
  4.7.11.13:15 新郎新娘逐桌敬酒
  4.7.12.14:00 宴席結束,賓客與新人合影
  4.8.下午休息
  4.8.1. 14:00 賓客離開或到棋牌室娛樂
  4.8.2. 14:30 新郎新娘進餐、休息
  4.8.3. 14:30 清點所剩煙酒糖等
  4.8.4. 14:30 統計晚餐人數
  4.9.晚餐
  4.9.1. 17:00 通知酒店晚餐準備數量
  4.9.2. 18:00 請賓客進晚餐
  4.9.3. 20:00 清點所有物品,離開酒店
  4.10. 鬧洞房
  4.10.1. 21:00 開始鬧洞房,節目自由發揮
  4.10.2. 22:30 賓客離開
  4.11.攝像攝影
  4.11.1.攝像A從新娘化妝開始全程拍攝新娘
  4.11.2.攝像B從新郎搶親開始全程拍攝新郎
  4.11.3.攝像C拍攝婚禮儀式全過程
  4.11.4.攝影適時拍攝
  4.11.5.攝影攝像人員紅包
  5.婚禮項目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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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的醜老婆

 

諸葛亮生在漢靈帝光和四年春三月五日,地點是琅玡郡,由於父母早亡,由叔父撫養成人,在天下大亂的時侯,他的兄弟姊妹隨叔父一起來到荊州。過著“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的生活。

轉眼之間諸葛亮二十五歲了。在古代,尤其在兵荒馬亂的年月,一般十五、六歲,甚至十三、四歲就結婚,小丈夫,小媳婦成雙成對,象諸葛亮這樣二十五歲還未成家就顯得有些格格不入。以諸葛亮的條件,必然是名門世家選擇乘龍快婿的理想對象。誰也沒有料到二十五歲的諸葛亮卻找了個醜女結婚。

黃碩身體壯碩,人如其名,黃頭發,黑皮膚,皮膚上起一些雞皮疙瘩,是河南名士黃承彥的女兒。黃承彥認為諸葛亮對於大家閨秀與美貌佳人都不屑一顧,唯一可以解釋的理由,就是他志在邦國,淡泊寡欲,他需要的是一位才德俱備的賢內助,而不是出身名門望族的美貌女子。因此黃承彥不揣冒昧,當面替自己的女兒說親。諸葛亮看似隨便的一個允諾,實際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諸葛亮決定親自前往沔陽黃府,黃承彥老早就吩咐家人:“只要諸葛相公一到,不用通報,請其徑行登堂入室。”這是一項特殊的禮遇,諸葛亮興沖沖地昂首而入,不料堂屋兩廊間突然竄出兩條猛犬,直往客人身上撲來,聞聲而出的丫環連忙朝兩只猛犬的頭上拍了一下,霎時兩頭猛犬就停止了撲躍之勢,再把它們的耳朵擰一下,兩只凶猛的獵犬竟然乖乖地退到廊下蹲了下來,仔細一看,原來兩只猛犬都是木頭制的機械狗,諸葛亮不禁啞然失笑。

黃承彥盛情款待諸葛亮,諸葛亮盛贊兩只木犬制作精巧,黃承彥哈哈大笑,說:“木犬是小女沒事時鬧著玩的,不想累你受驚了,真是抱歉得很啊!”諸葛亮游目回顧,見壁上一幅《曹大家宮苑授讀圖》,黃承彥立即解釋:“這畫是小女信筆塗鴉,不值行家一笑的。”跟著指著窗外如錦繁花說:“這些花花草草都是小女一手栽培、灌溉、剪枝、護理。”
  
由木犬、圖畫、花草,諸葛亮已經把黃家閨女的模樣與才乾,在內心深處憑著想象已經繪出了一幅輪廓鮮明的畫,他知道這就是他追求的目標。諸葛亮把黃碩娶回家門,他的鄰居們以貌取人,不明就理地譏諷:“莫學孔明擇婦,止得阿承醜 女。”他們哪里知道諸葛亮正是得其所哉,慶幸自己娶到了一位賢德的媳婦呢。

黃碩嫁到諸葛亮家後,親操杵臼,兼顧農桑,里里外外的粗活兒與瑣事,都處理得宜,不止是諸葛亮本人受到了無微不至的照顧與侍侯,就連他的朋友也時常在隆中諸葛亮的農場盤桓,受到這位醜嫂嫂親切的招待,有賓至如歸的感覺。久而久之,遠遠近近對諸葛亮的醜媳婦,態度逐漸改變,從卑視到漠視,由漠視而敬重。
   
據說諸葛亮的醜媳婦,不但是一個粗細活 都能利落處理的小婦人,良辰美景當前,也能出言不俗的與丈夫娓娓清談。是一位具有智慧及內涵的女子。諸葛亮六出祁山,威震中原,發明了一種新的運輸工具,叫“木牛流馬”,解決了幾十萬大軍的糧草運輸問題,又發明“連弩”這種新式武器,出敵致勝,魏國大將張部就死在這種武器之下,實際上這些都是他媳婦教的。 據範成大《桂海虞衡志》記載:“汝南入相傳,諸葛亮居隆中時,友人畢至,有喜食米者,有喜食面者。頃之,飯、面俱備,客怪其速,潛往廚間窺之,見數木人椿 米,一木驢運磨如飛,孔明遂拜其妻,求傳是術,後變其制為木牛流馬。”

此外,諸葛亮五月渡滬,深入南中,七擒孟獲,為避瘴氣而發明的“諸葛 行軍散”,“卧龍丹”也是醜媳婦教給他的。劉備三顧茅廬後,諸葛亮跟著劉備出生入死,他的醜媳婦常帶著幼兒諸葛瞻,守在隆中的家中靜侯佳音。等到蜀漢在益 州天府之國展開生聚教訓之時,位居丞相夫人的黃碩還在隆中帶領家人,在宅前宅後植桑八百株,以倡導蠶絲的生產。

諸葛亮身為丞相, 貴為武侯,憂國憂民,日理萬機。教育子女的責任自然落在黃碩身上。諸葛瞻後來奉命鎮守綿竹,鄧艾兵臨城下,不受威脅利誘而壯烈成仁,他的兒子諸葛尚也同時 殉國。晉代一統天下後,曾詔諸葛亮的第三個兒子諸葛懷到洛陽封贈顯爵,諸葛懷上表說:“臣家在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衣食自有餘饒; 才同欞櫟,無補於國,請得歸牖下,實隆賜也。”晉武帝司馬炎只得順其志向,可見諸葛亮的遺訓和諸葛夫人的遺澤,仍然在他們後代的身上,展現出聖潔的光輝。
  
諸葛亮一生行事謹慎,穩扎穩打,從無失算,而他娶黃碩,不但使他一生無後顧之憂,更使他在事業發展上獲得了一個強有力的支柱。諸葛亮 的智慧不僅展現在運籌帷幄之中,在面對兒女私情他也能作出明智的抉擇;而黃碩不以面貌為意,打破古人「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迷思,相夫教子,實為弘揚我中華 婦女的堅韌及偉大精神。諸葛夫婦的故事,是值得現代崇尚「快餐愛情」的人們好好深思一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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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府牛排專賣店

                   要吃當然要考慮到預算,為在台南西門路三段252號的神府牛排館,就可以考慮看看

 

                  一客八十元的牛排,一家老少小孩大人外加爹娘,一千塊以下通通可以搞定,
 
 
八十塊的豬排餐
 

 
不錯吧!還附餐包
 
 
 
紅茶一桶
 
 
餐後的冰淇淋
 
 
 
不同於一般的平價牛排店,內部的裝潢雖然不算頂級,至少冷氣夠冷強,不用邊擦汗邊吃飯,擺設也不會太潦草,八十塊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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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蟑螂處方

夏日一到,蟑螂蹤跡處處,除了驚聲尖叫,拿著拖鞋追打外,還有什麼滅蟑蟑大法?

只要了解蟑螂的喜好,你也可以出調配出獨門的捕蟑餌劑,雖然效果較緩慢,但是安全而且環保。
其實,蟑螂的口味不盡相同,比方德國蟑螂喜歡油脂類食品、澳洲蟑螂則偏好植物性食物。
但基本上,富含澱粉或香甜的發酵食品,像是麻油、紅糖、洋蔥、炒麵粉、奶油等,都是蟑螂的最愛。
任選以上1~2種食物與對蟑螂具有胃毒劑效果的硼酸(可在化學原料行購得)混合,壓成小餅狀,便是簡單的餌劑。
要訣是製作餌劑時,材料要新鮮,最好將餌料炒乾,把水份降低到5%以下。因為含水量過高的餌劑易發霉,且蟑螂不愛發酵腐敗的食物。
放置時注意少量施放,用完時再補充,保持毒餌新鮮。避免兒童和寵物誤食。
1.人氣最旺的環保毒餌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強力推薦使用的環保餌劑配方。
硼酸1盒、250克洋蔥1個(約拳頭大)磨碎成丁狀,麵粉150克、砂糖1大匙、奶粉半大匙。洋蔥碎片擠掉一點汁後,混入其他材料中攪拌均勻,水分不要太多。搓成小球狀再壓平,以不黏手最佳,約可做50個左右。然後一一擺在紙上,陰乾後一星期後即可使用。可用在衣櫃裡。若收藏於乾燥密閉空間中,效果可維持數月不變。 美國環保署建議,一般家庭應放置12~20個毒餌,廚房應該有1~10個,浴廁至少2個以上。對居家蟑螂頗有研究的台大公衛系兼任教授王正雄歸納發現,葡萄乾、奶油和酒類,也有很好的誘引效果。 根據研究,多數蟑螂喜好飲酒,因此歐洲人常將麵包浸漬在酒中,以誘捕蟑螂。
2.酒瓶活捉蟑螂法
王正雄教授的獨門捉蟑法。利用空酒瓶留一點剩酒當誘餌,放一些砂糖進去,將瓶口斜靠在牆壁上,蟑螂貪杯,就會掉進瓶子裡,據說一晚上可以抓到滿滿一瓶蟑螂。活蟑螂可以拿來做實驗、餵魚,或是用熱肥皂水燙死,以免蟑螂逃脫。
 
3.硼酸拖地防蟑法
以熱水溶解適量硼酸後,用拖把或抹布擦拭地板,乾燥之後,白色硼酸結晶會滲入地板隙縫,可防蟑螂、螞蟻等。
4.老祖母的蘇打防蟑法
美國人最常用的蘇打防蟑秘方,起源於亞歷桑那州。以糖和蘇打粉各半,混合一起,放置在蟑螂出沒地方,約3~14天後,蟑螂就會消失不見。有種說法是因為蟑螂的胃是酸性的,不能接受糖和蘇打混合體的鹼性進入牠們胃內,會中毒死亡。
5.自然植物趨蟑法
根據環保局提供資料顯示,小黃瓜皮、月桂樹或菊花瓣加酒精的混合物,每星期在蟑螂出沒的地方灑一遍,可以消滅剛孵化的小蟑螂。
6.菊花酒噴霧劑
環保署提供的方法。摘下新鮮菊花最外緣的3片花瓣,在太陽下曬乾或烤箱烤乾,磨成粉後放入不透光的瓶子,加入120cc酒精,置於室溫下24小時,偶爾搖一搖。 之後,濾去雜質,放入噴水器中噴灑,對於蟑螂、蒼蠅、跳蚤、甲蟲等均有驅除效果。
7.肥皂絲加熱水
一杯肥皂絲加入4公升的熱水中,溶解後直接噴灑蟑螂身上,也可有效殺滅蟑螂。
8.橘子、檸檬皮防蟑
放些乾燥或烤過的橘子皮、檸檬皮等芸香科植物在櫥櫃內,也有防蟑的功效。
9.蟑螂凝膠 http://ewebis.notlong.com
殺蟑效果極佳,滅殺率極高。
.其有效成分愛美松,特別適用於社會性昆蟲。
.24-48小時發生作用,其慢性作用機制通過蟑螂攜入巢穴,共用食物及取食糞便等生活習性達到更高的滅殺率。
.具有連鎖作用,通過幼蟲取食成蟲屍體及糞便,同時消滅成蟲和幼蟲。
特別適合於高標準場所,如:酒店、早餐店、醫院、辦公室、工廠、飯店、食品店、超市、幼稚園、廚房、寵物店、動物園、飛機、火車、輪船、遊覽車、電器、精密儀器、電氣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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